武汉水精灵水产设备有限公司

丰超董事长应邀受聘为区法院观察员

进入火红五月以来,武汉水精灵水产设备公司生产基地一派繁忙景象,市场产销两旺,产品供不应求。与此同时,继公司董事长丰超先生成功当选第三届湖北省渔业产销协会副会长之后再获一项殊荣:受聘担任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观察员一职!

丰超董事长提及此事格外自豪:作为东西湖区政协委员,行使观察员通过监督审判执行、参与司法公开、反映社情民意、共建法治营商、宣传法院工作等,全方位、多角度参与和监督人民法院各项司法工作,收集社会各界对诉讼服务、审执规范、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以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成为东西湖法院审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侦察兵”。

丰超对此格外感慨,这是法院对水精灵公司及我个人的信任,也是法律赋予我的神圣权利,我将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政协委员覆盖基层、代表性强的优势,对司法活动建言献策、宣传发声、监督评价,切实将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新期待和新要求转化为法院践行司法为民、护航企业发展的的生动实践。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抓实“提质增效”主线,为东西湖区司法公正贡献自己的智慧与力量。

 

 

                                                                附观察员工作手册

一、观察员职责

1、监督法院工作: 对法院的审判、执行等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法院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

2、参与司法公开活动: 受邀参加法院组织的庭审观摩、听证会、新闻发布会等司法公开活动,了解法院工作动态。

3、反映社情民意: 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搭建法院与社会沟通的桥梁。

4、宣传法院工作: 积极宣传法院的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观察员权利

1、知情权: 有权了解法院工作的相关情况知悉不涉及工作秘密范围内的工作内容

2、参与权: 有权参与法院组织的相关活动,并就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监督权: 有权对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

4、获得尊重和保障权: 法院将尊重和保障观察员依法履行职责,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便利。

三、观察员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法院的相关规定,保守审判秘密。

2、客观公正履职: 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如实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3、廉洁自律: 不得利用观察员身份谋取私利,不得干预法院正常审判执行工作。

4、积极参与活动: 积极参加法院组织的相关活动,认真履行观察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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